XX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管护措施及移交协议书甲方:XX有限责任公司乙方:XX有限公司XX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经各方努力,于2019年10月21日竣工,并于2019年XX月XX日经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验收确认合格
甲乙双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为有效地巩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成果,长期、有效、稳定的发挥项目效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XX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工程的后期管护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一、地点项目地址位于XX
二、实施面积项目实施的面积共计125
0655公顷,新增水田面积110
三、签订时间2019年月日(—)甲方负责XX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施工建设,在完成施工建设及有关部门验收后,将项目范围内的土地125
0655公顷(水田110
028公顷)交由乙方管理和使用
(二)甲方把耕地交给乙方后,乙方每年要向甲方报告耕种及管护情况,甲方不定期到项目进行检查,发现丢荒现象或管理不善的,甲方有权告知并督促乙方整改
(三)乙方要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项目区的道路和农田水利设施,逐级落实专人管理和维护已交付的单体工程内容,如有破损或设施被盗等现象,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维修,确保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
四)项目工程共完成旱地改水田面积共110
0467hm2,农渠22条长11208
19m,排水沟3条长5911
12m,泵站3座,新建出水池10座,新建移动泵进水池1座,放水口259座,过渠道机械通行盖板27座,渠过沟1座,田间次道1条共长893
84m,生产路11条共长7868
19m,回车台3座,涵管54座,1型下田坡道22座,II型下田坡道22座
五、管护主体管理机构由乙方派专人组成,设专职管理人员
工程配套设施管护坚持“谁受益,谁养护,谁管理”的基本原则
项目实施后,最大的受益者为乙方,应承担起项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