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二
七年十二月十日为积极推进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推进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3〕23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暂行规范〉的通知》(粤劳社〔2005〕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中央提出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思路,深刻理解东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精神,以深化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和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幸福指数为宗旨,充分利用城市社区资源,通过建立健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机构和网络,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退休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平稳地推进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基本养老金由社保部门实行社会化发放的退休人员(以下简称企业退休人员),其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镇(街)、社区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稳步实现三个转变:在管理模式上实现退休人员由“企业人”向“社会人”的转变;在服务内容上实现从单一服务向多元化服务的转变;在管理手段上实现从粗放型管理向现代化管理的转变
二、社会化管理服务形式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开展我市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一)社区管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