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安监〔2010〕33号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安监局:现将《2010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盐城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1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2010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2010年全市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危化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构建危化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2010年全市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目标是:实现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确保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实现。2010年全市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措施: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切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1.切实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认真执行《盐城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盐政规发〔2009〕3号),进一步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主2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安监部门报告其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企业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督促企业定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形成企业与安监互动的良性工作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等情形的,由安监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2.继续深化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聘请专家进行安全检查制度,全面开展作业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安监部门对企业两项制度实施情况的督查机制,督促企业修订聘请专家进行安全检查制度,调整规范专家检查的形式、内容和要求,及时上报专家检查、复查情况,杜绝形式主义及走过场等现象,使隐患排查治理和专家检查制度发挥实效。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同行业或一定区域内企业间设立安全生产理事组等方式,开展理事组内企业间的互查、互助、互联,健全安全检查机制,建立企业自律、自治的自主管理模式。以预防重特大事故和有重大影响事故为重点,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排查治理行动。3.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一是在4月底前完3成危险工艺生产装置和危险性较大储存设施的自动控制技术改造的扫尾工作,并督促企业对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设施加强日常运行维护、定期检测检验,确保正常运行;二是在5-7月份,各地要组织力量,逐企对企业执行AQ3021-2008至AQ3028-2008等八项安全作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督查,以加强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规范安全作业票证制度,有效控制危险作业环节事故的发生;三是指导和督促企业对主要生产装置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重点督查的时间安排在8-10月份。所有危化品生产企业都必须根据相关标准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生产装置定期维护和检修计划,并将责任落实到企业具体负责的人员和实施的部门。市局将对这三项工作组织专项检查。继续开展企业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和培训,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资质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限期内要调整到位。4.扎实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按照全省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稳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引导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要求,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自我完善。鼓励企业主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标准化申报达标工作,按苏政办发〔2009〕49号文件要求,年底前,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要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45.有针对性地提升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指导企业进一步修订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企业重大危险源以及关键装置和重点区域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