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8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08月10日09:35:4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05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第三章职务与级别第四章录用第五章考核第六章职务任免第七章职务升降第八章奖励第九章惩戒第十章培训第十一章交流与回避第十二章工资福利保险第十三章辞职辞退第十四章退休第十五章申诉控告第十六章职位聘任第十七章法律责任第十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2页共78页第1页共7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8页第三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第五条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六条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第七条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第八条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第九条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十条中央公务员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