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根据监理合同和监理规划,按照水利部及其它有关行业施工规范、规程,并结合本工程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以指导本工程建设监理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1
1、检查开工前应由发包人提供的下列施工条件完成情况1
1、首批开工项目施工图纸的审查和签发
监理工程师收到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后,在工程开工前10天,会同承建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留
2、图纸监理审查(1)审查图纸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章;审查施工图有没有违背招标图纸的原则和内容;审核图纸本身有无错误或矛盾的地方
(2)审查图纸是否完整无误,是否存在矛盾和问题,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总平面和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
(3)审查各专业图纸之间、图与表格之间的结构和材料的规格、型号、质量、数量标号、坐标、高程、尺寸、平、立、剖之间是否一致,是否有错、漏、缺
(4)审查各专业图纸之间预留孔洞、预埋件等的尺寸、规格、数量、高程是否一致
(5)审查设计造型、选材、结构等是否合理,是否便于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
(6)审查地质资料是否齐全,建筑材料的来源是否有保证
(7)审查地基处理是否合理
(8)审查施工安全是否有保证
(9)审查结果由监理部将《施工设计图纸核查意见单》呈交设计单位
(二)开工条件控制1、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经发包人同意后向承包人发出进场通知,要求承包人按约定及时调遣人员和施工设备、材料进场进行施工准备
进场通知中明确合同工期起算日期
2、协助发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向承包人移交施工设施或施工条件,包括施工用地、道路、测量基准点以及供水、供电、通信设施等
-1-3、经检查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施工准备工作满足开工条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
4、分部工程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