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0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试行)主编单位: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试行日期∶I989年4月l日关于发布部标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88)建标字第263号∶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3)城科字第224号文及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卫生部(83)城设字第154号文的要求
由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负责编制的《综合医院建筑谗计稞范》,经审查,现批准为部标准
编号JGJ49-88
自一九八九年四月一日起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一九八八年十月四日第1
1条为使综合医院建筑设计符合安全、卫生、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建筑设计,其它专科医院可参照执行
3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为“综合医院”∶一、设置包括大内科、大外科等三科以上;二、设置门诊和服务24小时的急诊;三、设置正规病床
4条医院规模、标准的确定,医技科室和专科病房的设置,应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执行
5条兼供残疾人使用的综合医院设计,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2页共20页第1页共2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0页第1
6条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与总平面第一节基地第2
1条综合医院选址,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和医疗卫生网点的布局要求
2条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