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3页共11页附件2: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能力考评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能力考评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根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能力考评,是指采取文件审查、现场评审和能力验证相结合的方式,对检验机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所实施的技术评价活动
能力考评分为首次考评、扩项考评和复查考评
首次考评是指对首次申请合格证书的检验机构进行的考评;扩项考评是指对已获得合格证书的检验机构扩大检验项目范围进行的考评;复查考评是指对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检验机构重新评价决定是否延续资格进行的考评
第三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组织的检验机构能力考评活动,适用于本规范
第24页共11页第23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4页共11页第四条检验机构能力考评工作,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客观独立、科学规范、保证质量的原则,能够达到促进检验机构管理水平提高和检验能力提升的目的
第二章能力考评准备第五条考核机关受理检验机构考核申请后,将检验项目范围说明和检验机构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转交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并通知国家中心准备能力验证试验样品
第六条考核机关依据公正、合理原则和评审能力的需要,从考评员信息数据库中指派考评员,组建考评小组
考评小组一般由3名考评员组成,对于检验机构规模较大或者涉及检验项目较多的,考评小组可以由5名考评员组成
考核机关应当指定1名组织和表达能力较强、能够驾驭评审工作质量的考评员担任考评组长
第七条考核机关应当向考评小组明确评审任务和要求,提供有效的工作规范、作业指导书、表格等工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