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导读: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与防范工作的通知》(鄂办文〔2010〕47号)和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公通字〔2010〕38号)精神,规范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标准,切实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优化教书育人环境,湖北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
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的通知鄂教规[2011]5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与防范工作的通知》(鄂办文〔2010〕47号)和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公通字〔2010〕38号)精神,规范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标准,切实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优化教书育人环境,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于农村中小学和民办幼儿园要按照标准,制定规划,分步建设,逐步达标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与防范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