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01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京召开。会议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政府改革更深,步伐更快,措施更实。“一网通办,一次办好”,群众办事更加方便;“数据用得活、服务更暖心”,大数据帮助政府实现精准治理;“农村大病保险”、“健康扶贫工程”持续发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持续推进;“掌上办”“指尖办”,办事服务提质增效。◆包容审慎监管,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新时代、新情况、新问题,政府建立与新业态之间的良性互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促进跨境电商、移动支付、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为遏制不作为、乱作为,政府着手建设全国统一的执法信息平台,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结合材料,运用政治生活知识,说明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政府如何交出满意答卷。提示:①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构建服务型政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②切实履行经济、社会职能,简政放权,正确处理与市场的关系,提高监管水平。③完善行政体制,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提质增效。④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政府监督体系,打造阳光政府,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不作为、乱作为问题。02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流动人口规模快速增长,近年来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而趋于稳定,截至2018年底,有2.41亿流动人口。但在一些地方,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在享受同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上还面临一些困难。如何促使流动人口最终结束“流动”状态,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当地社会,将是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内容。2019年12月7日,在“第四届流动人口健康与发展论坛”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刘家强表示,流动人口现象及其社会融入问题是我国人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集中体现,通过构建流动人口社会治理体系,推动流动人口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将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完善流动人口社会融入问题指明方向。要拓展流动人口参与社会治理途径和方式,鼓励流动人口参与城市社会治理,提升其对城市的认同感、归属感。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的协同治理作用。从“公民”这一主体出发,结合材料和所学政治知识,分析为什么要鼓励流动人口参与城市社会治理。提示: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鼓励流动人口参与城市社会治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②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鼓励流动人口参与城市社会治理,有利于流动人口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③我国的民主是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鼓励流动人口参与城市社会治理,使流动人口的利益得到更加充分的实现。④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途径。鼓励流动人口参与城市社会治理,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发挥其在社会治理能力中的主体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03民主治理,是人类社会共同的愿景和追求。其中,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制度创新,是民主制度“中国化”“本土化”的重要成果。协商民主的鲜明特点是“有事好商量”。把协商民主引入城市社区治理,可以发挥其独特优势,有效化解矛盾冲突,在协商中达成各方能够接受的共识,从而实现城市基层社会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基层工作不好干,不管咋干,总有人不满意。事实上,问题的根本在于我们某些干部‘替民做主’的思想没有转变,决策过程不民主、不透明,导致‘政府买了单,群众却不买账’。”有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的甘肃省金昌市双湾镇新粮地村党支部书记鲜舜文看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面对基层公共治理遇到的新课题,自2018年起,金昌市委找准病根,对症下药,研究部署全市基层协商民主试点工作,决定由金昌市政协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