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白水高级中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为深入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大力实施教育强校,为本校教育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原则(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二)将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融入学校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责任内容(一)学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任务,纳入对学校教职工的目标管理并组织实施,每年进行检查考核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好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认真履职尽责
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党性教育,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法规的学习,努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学校,在师生中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建崇廉风尚
3、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十项规定和局党委的“四条规定”、“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坚持正风肃纪,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
4、积极配合市教育局纪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党风廉政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学校教职工的违规违纪行为
7、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
(二)学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