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关于依法建设工作总结汇编]财政局人员个人工作总结县财政局关于依法建设工作总结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x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嵊泗财税事业大局,牢牢把握加快财政法治建设这条主线,扎实履行工作职责,大力促进依法行政,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一、20XX年工作总结(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梳理全县财政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按照省厅制定的本系统实现“最多跑一次”100%全覆盖的公布目录,全部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范围,实现“最多跑一次”全覆盖。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二是按照“八统一”要求推进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的统一和规范;按照“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要求,对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及时开展动态调整,进一步削减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间;大力推行网上办理,加快推进更多财政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在财政领域的应用。三是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完善平台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抽查对象名录库,实行双随机各个工作环节电子化管理。(二)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一是按照县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纠错力度,做到内容合法、合理。二是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清理为与《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不符的、涉及“黑名单”制度的有行政规范性文件,与网上办事、数据共享不相适应的,与《浙江省公共数据和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电子政务管理办法“规定不符的有关规定等。为贯彻落实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要制度要求,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二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外聘法律顾问1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四)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一是开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实施情况检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实现财政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二是为有效防控财政管理法律风险,进一步完善财政内控操作规程,对照县局内控基本制度、专项制度及操作规程,及时查找发现内控执行中的问题,并对内控操作规程或实际工作进行调整修改。三是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的培训、监督、管理,提高执法人员持证率。四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扩宽监督渠道,加强社会公众对我局的监督。同时接受县人大、纪检、审计的监督,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五是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抓好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大财税领域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做到主动公开及时公开。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五)积极推进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依法成立行政争议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苗头,及时研究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