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申请书申请人:××省××县××废旧钢铁加工厂地址:××省××市××村法定代表人:××申请事项:申请人因建设废旧钢铁加工厂,现依法申请工厂用地8亩。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有多年钢铁经营管理经验,具备开设废旧钢铁加工厂的基本条件和能力;目前正值2020年“两会”胜利闭幕之际,为响应党中央号召,积极践行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支持农民就近就业创业,扩大以工代赈规模让返乡农民工能打工、有收入。”的文件精神,申请人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就近在村中积极创业,希望在本县XX村开设废旧钢铁加工厂,向周边村民提供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使村民在家门口就能够务工增收,做到农事、工事两不误,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今后,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正确引导下,废旧钢铁加工厂将顺势而为,全力带动周边乡村经济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中国公民应有的贡献。为建设废旧钢铁加工厂,现根据《永嘉县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出让的若干规定》的有关条款,特向永嘉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如下用地申请:申请用地面积为8亩,土地位置在本县之内,最好能在XX乡XXX村。以上申请,敬请批复。此致永嘉县人民政府申请人:××废旧钢铁加工厂法定代表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