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准则》学习体会刘晓琼2010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廉政准则》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的行为规范,在内容上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具有与时俱进、紧密结合实际的特点
它从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要求,由原来的6条30种“不准”,修订完善为8条52种“不准”,不仅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中的行为,也涵盖了党员领导干部的生活、家庭和社会人际交往方面,强化了纪律与自律,明确了主体和责任,内容更加全面、更加系统
通过学习,我了解了廉政制度的由来和发展,明白了《廉政准则》的地位和作用,并深刻认识到《廉政准则》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廉政准则》
结合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我有如下的心得体会:一、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严格管理是最大的爱1、权力是“福”也是“祸”《道德经o五十八章》云:“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意思是说“祸与福”既互相依存又互相转化,体现了深刻的哲理
毋庸讳言,权力确实是个“好东西”,可以说它是“福”
因为运用得好,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工作的同时,也可以搭建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平台
但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不好,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就会自毁前程,自取灭亡,甚至祸国殃民,因此权力也是“祸”
曾任XX市公安局副局长、XX市司法局局长文强的落马轨迹,就说明了权力确实存在“福祸”互变的规律
文强的蜕变不是天生的,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渐进过程
当文强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时,是能为老百姓办一些实事,为社会作一些贡献的
但随着时间1的推移,他不知道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和手中的权力,忘掉了权力是与风险相伴而行的,把“公权”当成“私权”,甚至赤裸裸地出卖权力,最终滑向了罪恶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