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学习体会八篇【篇一】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党章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组织制度,完善党的基层组织任期,提出了以下意见: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其中,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
我们党的工作重心在基层,执政基础在基层,活力源泉也在基层
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完善党的基层组织任期,要坚持深化落实、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了党的基层组织的指导思想
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与原来相比,总支、支部委员会等基层党组织班子的总体任期更长,带头人队伍建设更加重要
因此我们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
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抓好带头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政治方向不偏移
党的基层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党史和国史,使其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
特别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
让基层党组织使学习成为鲜明特色、服务成为重要主题、创新成为不竭动力,在学习教育中“淬火成钢”,组织充满活力,党员保持先进,推动党的基层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完善党的基层组织任期,要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出了党的基层组织的创新思路
实践的创新,总是以思想的解放为先导的
创新就像“肥料”一样,既是“催化剂”第1页共9页也是“助推器”,善于创新、勇于创新不仅能事倍功半,也能更好地释放基层组织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