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培训心得2016年4月14-15日通过2天的培训,我对营改增相关文件和实例做了一些思考,形成以下学习笔记希望和同行共同学习
一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意义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经下达全面实施营改增的‘总攻令’,确保营改增5月1日如期落地,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全面规定了营改增方案内容
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前期试点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意义更大
二、营改增的计税:1、增值税税率
有17%、13%
11%、6%、0%
17%适用于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1%适用于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6%适用于现代服务(除了有限动产租赁),0%适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及设计服务,小规模的纳税人适用于3%的征收率
2、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3、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建筑安装业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对年应税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
三、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第1页共3页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