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毛诗序》有感读《毛诗序》有感《毛诗序》是我国文学批评史上第一篇系统的诗学论文,概括了先秦以来儒家对于诗歌的若干重要认识,可以说是从先秦到西汉的儒家诗论的总结,对中国几千年的文学艺术与文艺理论产生了巨大影响
尤其《毛诗序》对诗歌抒情言志的本质特征有较为全面的阐述,具有极高的理论价值
《毛诗序》继承了先秦“诗言志”的观点,进一步阐述了诗歌抒情言志的特征,揭示了诗歌抒情与言志相统一的艺术本质
其云:“诗者,志之所之也”,阐明了诗歌创作的本源在于“志”,“志”构成诗的内容,这与先秦时代就已产生的“诗言志”的观点一脉相承
尧典》提出“诗言志,歌咏言,声依永,律和声”之说,成为我国诗论的“开山的纲领”(朱自清),此后,《左传
襄公二十七年》有“诗以言志”、《庄子
天下》篇有“诗以道志”、《荀子
儒效》篇有“诗言是其志也”之说,都继承发挥了“诗言志”之说
虽然在先秦“志”中包含“情”,如唐代孔颖达《左传正义》所说“在已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但“情”在“诗言志”说中并不占主要地位
而《毛诗序》则突出强调了“情”与“志”的统一性,更为清楚地说明了诗歌抒情言志的特征,“在心为志,发言为诗”,从“诗者志之所之也”和“情动于中而形于言”两段论述来看,《毛诗序》认为“情”与“志”是二而一的东西
《毛诗序》一方面肯定“诗者,志之所之也
在心为志,在言为诗”,另一方面又强调诗歌是“吟咏情性”的
它与《楚辞》中抒情言志说的不同,就在于它认为无论情或志,都必须受“礼义”的约束,服从于“礼仪”的规范
它指出诗歌“吟咏情性”即“发乎情”的基本特征,并且强调诗歌表现人的思想感情是人的本性的必然要求,“发乎情,民之性也”
但它同时也对诗所表现的情感予以一定的限制,要求“发乎情,止乎礼义”
所谓“止乎礼义”即要求诗所表现的情感不超过、不第1页共2页违背社会政治、伦理规范,要保持在“礼义”所许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