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共同体与社会》有感最近一段时间刚刚粗略地看完《共同体与社会》一书,对于其中的很多观点还是无法很好的理解,但本书所提出的许多概念还是能让我从枯燥深晦的文字里感受到着一位伟大社会学家的智慧光芒
滕尼斯是社会学形成时期的著名社会学家,德国的现代社会学的缔造者之一,这本书是他的传世之作,也是西方社会学最经典的著作之一
滕尼斯在书中深刻阐明了在人类的群体生活中的两种结合的类型:共同体与社会
这两个概念看似简单,却意义深刻
滕尼斯认为,共同体的类型主要是建立在自然的基础之上的群体里实现的,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等是它的基本形式,它们是有机的浑然生长在一起的整体
社会是一种目的的联合体,是一种“人的群体”,人们以和平的方式共处,但彼此之间不是相互结合,而是基本上分离的
在近代的资产阶级社会里,社会的类型得到了最完美的表现,在工业文明席卷一切的19世纪末的欧洲,这一发现具有相当的创造见和预见性,由此成为以后西方社会学的基本范畴和概念,并在不同的时代被不断的丰富与发展
共同体主要是以血缘、感情和伦理团结为纽带自然生长起来,其基本形式包括亲属(血缘共同体),邻里(地缘共同体),友谊(精神共同体)
因为天然或原始的原因人们会有着共同的意志上的互相结合
书中指出这种结合最强有力结合通过三种关系表现为直接的相互的肯定,分别为母亲与孩子,丈夫与妻子和兄弟姐妹
母子的关系从肉体过渡到精神,因为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因此具有牢固的确定性
母亲照顾孩子,可以说是出自不言而喻的本能
而在孩子的成长中也会相互给与欢乐的记忆,并对母亲产生感激,抵消母子分开的可能性
这种相互的关系便使得母子关系能够稳定
而夫妻之间的关系是主要依靠相互习惯,从而才能形成长久稳定的关系
这很自然就能联想到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正是由于由于夫妻之间处处争锋相对,无法互相适应,互相磨合,形成稳定合理的家庭结构才会导致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