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执行难的思考心得八篇文秘网是专业的站,每日更新大量热点文章,同时,我们有一支专业的写作团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原创文章定制服务。如果下面的范文没有合适的,您可以通过企业qq:400012855或者写作电话400-012-1855联系我们,我们将为您提供最优质的一对一的服务。篇一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对维护司法权威,实现司法为民,创建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目前,“执行难”以成为一个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这既有社会法治意识不强和外部执行环境不佳等客观方面的问题,又有法院执行工作自身建设存在的主观方面问题。一、社会法治意识不够强。1、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意识还比较淡薄,藐视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自觉履行的现象比较普遍。相当一部分被执行人明明有履行能力,却想方设法采用各种手段规避执行,有的采取转移、隐匿、处分财产规避执行;有的长期外出,下落不明,恶意逃债的情况频频发生;有的利用公司法人制度规避执行,有的利用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规避执行等。2、被执行人以各种方式干扰执行。被执行人通过各种关系找人说情,有的利用特殊身份或背景干扰执行,有的煽动亲属朋友、单位职工或不明真相的群众上访、起哄闹事、围攻执行人员甚至暴力抗法,有的抵触情绪大,采取哭闹甚至杨言自杀威胁执行人员等,想方设法给执行工作设置障碍,使法院的执行工作陷入窘境。3、申请执行人法律风险意识比较薄弱。对执行工作不了解,对法院执行结果寄予过高的期望,把“债权实现”认定为法院执行工作的职责,只要执行没有完全实现他的债权,便怨声载道;有的权利人不积极向法院提供执行线索或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甚至在法院提示其依法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下,仍无动于衷,结果使债务人转移财产,无法追查。第1页共52页二、外部执行环境不够佳。1、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健全。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信用信息分割和垄断,财产登记和市场监管制度不完善,信用惩戒机制不够健全,失信成本过低,纵容和助长了被执行人的种种失信观念和行为。我国央行征信系统建设还未能与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效联接,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污点信息没有被录入征信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虽已开通,我县也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15例,成为配合法院执行的一把利器,但“失信者黑名单”未定期在本地向社会公布,也未向本地有关单位定向通报,社会知晓度不高,惩诫效果不明显。2、司法评估、拍卖工作有待改进。法院对委托的中介机构监督仅限于程序上,难于对实体进行监督;有的评估结果自相矛盾,如同家评估机构先后两次对我县聚龙阁大酒店的评估结果很滑稽:第一次,只对主楼进行评估,结果是6千多万元,第二次对主楼+附楼一起评估,结果只有5千多万元;有的评估只根据账面数字做,不与实物核实,评估结果与实际不相符,常使案件当事人产生质疑,进而对执行工作不予配合;有的执行案件虽然财产被查封,但因评估价格离谱,容易导致“流拍”,财产拍卖、变卖不能变现,影响了案件的执行效率;有的评估机构在收费标准上往往顶格收费,这与当事人自行委托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差距较大,给当事人带来不小的经济压力。三、法院自身建设不过硬。1、法院内部工作机制待进一步完善。一是立案、审判、执行之间的协调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少数案件审判与执行相脱节,裁判质量不高,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大,影响了案件的顺利执行;个别审判人员缺乏全局观念,在案件审理阶段,往往出现在立案和审判环节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力,造成有的案件执行被动。二是对裁决权、实施权分立运作的工作机制虽已建立,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执行力量不足,仍有经办人员“一杆子到底”、“两权合一”等现象。三是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仍不高,有的案件虽然中止或执结,但迟迟不告知当事人,以致当事人对法院第2页共52页公信度产生怀疑。四是对申请执行人有提供财产线索义务和执行风险意识告知有时做得不够,或告知不明确,使部份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不了解。2、执行效率亟待提高。在二家申请执行案件较多的单位调研时发现,实际结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