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操作使用规程为了方便施工现场操作人员对塔吊的管理和操作,针对我公司使用的塔吊,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中,详细摘录了有关附着自升式、上旋、小车变幅的塔吊的操作使用要求的内容,包括:塔吊司机、司索人员、指挥人员及指挥信号塔吊的使用;塔吊的作业;塔吊的拆装、升降塔身及锚固作业;塔吊的维修与保养及其他。一、塔吊司机、司索人员、指挥人员及指挥信号严禁塔吊司机(以下简称司机)、司索人员、指挥人员酒后作业。(一)塔吊司机1、司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每年须对司机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起重作业的其它疾病者,不能做司机工作。3、司机必须经过省、市级劳动部门或指定的单位进行培训,也可以由专业(技工)学校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培训的内容就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实习操作两部分。4、对司机培训期满后,省、市劳动部门按规定考核和发证。5、除主管部门安排的实习学员外,严禁没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塔吊。6、对于连续一年以上未操作塔吊的司机,企业主管部门必须注销其操作证。如再操作塔吊,必须经过省、市级劳动部门重新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对于取得操作证的司机,省、市级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应每两年按规定进行复审。7、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司机不得允许非本台塔吊司机操作。8、司机在正常作业中,应只服从佩带有标志的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对其他人员发布的任何信号严禁盲从。9、在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司机不得操作塔吊:(1)指挥信号辨别不清;(2)会造成事故的指挥;(3)不符合塔吊性能的指挥;(4)用不符合规定的旗语、手势、音响的指挥信号。10、在作业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只有一个指挥人员发出信号时,方可1操作。凡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同时发出信号时,不得操作。在作业的全过程中,必须有指挥人员指挥才能操作。严禁无指挥操作,更不允许不服从指挥信号,擅自操作。(二)塔吊司索人员1、司索人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并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司索人员必须经过省、市级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培训,也可以由专业(技工)学校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月。培训内容应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实习操作两部分。3、司索工必须经过6个月以上专门的培训(4个月以上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2个月以上的实习)并经省、市级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后,发给作业证者方可担任司索工作。4、每个司索人员在每次拆装作业中,必须了解自己所从事的项目、部位、内容及要求。对所拆装的部件必须做到:(1)准确地了解其重量;(2)吊点位置;(3)选择合适的吊挂位置;(4)正确的选择吊具和索具。5、各司索人员必须在指定的专门指挥人员的指挥下作业,其他人员发出的指挥严禁盲从。6、司索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必须戴安全帽,登高作业时还必须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带、穿工作服、带手套等。7、作业前,司索人员必须对所作用的钢丝绳、链条、卡环、吊钩、板钩、耳钩等。各种吊具按有关规定做认真检查。合格者方准作用,不准超载使用。8、起重作业中,不允许钢丝绳和链条等不同种类的索具混合用于一个重物的捆扎或吊运。(三)指挥人员1、在拆装起重的作业过程中,必须指定专门的指挥人员,并在其指挥下工作。2、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由持有主管部门发给指挥证的人员担任。3、患有色盲、耳聋、矫正视力低于1.0、心脏病、高血压、美尼尔症、癫痫、待2疾病者,不能从事指挥工作。4、在起重作业中,指挥人员是唯一的直接发布号令者,严禁无证人员指挥。5、指挥人员在作业中,必佩戴有符合所规定的标志。6、指挥人员必了解指挥作业的塔吊的性能。7、作业中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指挥一台塔吊作业时:(1)所有指挥人员必须佩戴相同标志;(2)各指挥人员必须使用同一种指挥信号;(3)作业中,只允许一个人对司机的操作发出指挥信号,严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司机发出指挥信号。其他指挥人员只能互相传递指挥信号。利用通讯设备进行指挥时,所有的指挥人员所使用的通讯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