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学中段语文教与学的关系摘要:在教与学的过程中,老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是这一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学生的学,是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学生的学,制约着教师的教,教师的教,是教与学矛盾发展变化的外部原因,教与学的关系是师生关系的表现形式之一,良好的师生关系对教与学起积极促进作用。在教学过程中,教与学的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要辩证地看待它们的主次关系在经常发生着转化。一、教与学的矛盾,是教学过程中的主要矛盾教学通常由四个因素组成,即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是由这些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影响而形成对立统一的整体。于是便形成了四种关系,即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教师与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的关系,教学内容与教学手段的关系。这四种关系,也就构成了教学过程中的四个矛盾。在四个矛盾中,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矛盾是教学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其他则为次要矛盾。教与学之间的矛盾,对其他矛盾起领导、决定、制约、支配的作用。教学过程,其实就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之间一个又一个的矛盾不断得到解决的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手段不过是师生关系的中介,是连接二者之间的纽带。教学内容虽然关系到每个教师的教学工作,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教学内容的把握也会因人而异,会带有主观的、个性化的色彩;但教学内容具有一定的统一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教师和学生自主选择的余地不大,在教学中不会起到关键和决定性的作用。至于教学手段,更是受教师的常识和教学能力的制约,受教学内容的制约,在教学中,一般只能起到辅助的作用。由此看来,抓住教与学这个矛盾,把它当作主要矛盾来解决,其他矛盾才有可能迎刃而解。教与学的矛盾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再好的教学内容,再好的教学手段,都不会在教学过程中起到积极的、促进的作用,甚至还会出现东施效颦的笑话。二、在教与学的矛盾中,学生的学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教学内容的确定,是以社会对人才的需要作为依据的。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就制定与其相适应的教学内容。同时,教学内容的确定,还要以学生的身心发展、成长成才的需要为依据;以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各个年龄段的特征为依据,任何脱离学生的学习需要,违背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忽视学生的特征的教学内容都不会取得应有的教学效果,甚至会对学生的身心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因此,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和学生需要学什么是相一致的,教学内容的确定,既要符合社会对人才的需要,也要适应学生学习的需要,适应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心理特征。教学内容,对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教会起到制约作用。首先,教师和学生都要以教学内容为依据进行教与学,不能教师想教什么就教什么,学生想学什么就学什么,如若这样,教学就会陷入无政府状态,就会出现盲目的混乱的教学。但是,教学内容的确定,并非是以教师的教为依据,而是以学生学的需要作为主要依据的。因此,教师的教,必须要符合和适应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心理特征,在研究教学内容的同时,还必须研究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心理特征,并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的认知规律及特征确定应该如何教。即是说,教师如何教有两个依据,一是教学内容,二是学生。教学内容是已经基本确定了的,而通过教师的教,如何使学生能够掌握教学内容,就成了问题的关键所在。如果教师的教只考虑教学内容,不考虑或忽视学生的需求,这样的教学就有可能是照本宣科、无的放矢或注入式的教学。学生的学,是有其自身规律的。教师只有按其规律进行教的时候,学习的内容才能被学生所接受,才能被学生所吸收和消化。否则,要么受到排斥和拒绝;要么是食而不化。由此观之,教师的教,是受学生的学所制约的,要服从于学生的认知规律,要适应学生的心理特征,要以学生的学决定应该如何教。以学定教,正是对教与学关系的最好概括。教无定法,是说教学从来就没有一成不变的方法,从来就不是单一固定的模式;教必有法,这个“法”指的就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完美结合。通过现象看本质,本质就是学生的学是教与学这个矛盾中的矛盾的主要方面。综上所述,在教与学的矛盾中,学生的学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教师的教是矛盾的次要方面。认识到这一点,对摆正教与学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