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工程建设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一、考核范围涉及双十工程建设部门、企业
二、考核办法(一)双十工程建设由县政府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组织考核
(二)对各责任单位采取逐月报告,按季通报,年终统一考核验收的方式进行
即每月由各责任单位向牵头考核单位上报工作进度,每季度由考核办对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年终由牵头单位将考核结果报考核办综合考核评比
(三)评比方式
2011年双十标志性工程建设考核设分值100分为满分,年终以总分多少进行排名
(四)计分方法
(详见附表)(五)年终考核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
三、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统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武溪工业园、浦市工业园、县电力局、县旅游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双十工程建设2011年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兼任副主任
四、考核结果运用(一)奖励
对每十个工程建设年终考核排名前3名,依次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二)通报批评:在督查、考核过程中有以下情形者,由县考核办予以相应责任追究:1、对工作进展缓慢,或不积极配合导致其他单位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由考核办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同时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
凡被通报批评1次的单位,在考核总分上扣2分
第1页共6页2、不能按期完成指标任务的,由县考核办责令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考核领导小组组长作出说明,并作出按期完成指标任务的书面保证
(三)通报表扬
在督查、考核过程中对工程进度快,领导群众反映好的项目和单位在全县予以通报表扬,凡被通报表扬1次的单位,在考核总分上加1分
五、其他(一)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