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方案为确保我区“五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自治区和国家“五五”普法验收,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精神及自治区法治办关于印发《全区“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方案》和《全区“五五”普法验收考核内容》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检查验收各乡镇、各部门“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继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创建“法治原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二、基本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的原则
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对五个重点对象五年来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知识、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知识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考察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要严格按照考核验收标准,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图形式,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把过程考核与效果评估相结合
2、坚持学用结合、保证质量的原则
在总结验收中,要本着学用结合的原则,考察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重点考核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是否提高,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是否转变;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及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素质是否提高,是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严格执法;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是否养成,各类学校是否开设法制教育课,第1页共9页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及家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