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关于村规民约制定情况汇报一、依法明确村规民约制定的法律依据和程序制定村规民约依据《宪法》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成立村规民约起草小组和草拟村规民约初稿是制定村规民约的首要程序,草稿拟定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议讨论修改,定稿后以村委会名义把村规民约草案提交乡(镇)政府和司法部门进行审核把关
由村规民约起草小组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向村民代表做起草说明,并逐条解释,村民代表采用举手表决形式进行通过并公布实施,最后将村规民约发放到户
二、结合村俗实际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村规民约体现的是村民自治的精神,涉及的内容要结合当地的民俗风情,有社会治安、乡风民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方面
其内容体现了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对热爱集体、遵纪守法、科技生产、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移风易俗、反对暴力、文教卫生、安全防火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无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还包括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问题内容
结合“美丽防城·清洁乡村”活动的开展,村规民约的制定事项中,重点加强村级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完善了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等加强村级环境卫生的条款
《村规民约》的制定将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全区农村规范化、法制化进程,更好地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活动起到积极作用
三、突出抓好村规民约宣传教育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是“六五”普法的重要任务,我局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大农村法制宣传工作力度
一是将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与“美丽家园·清洁乡村”活动结合起来,在宣传日、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期间,通过拉挂横幅、粘贴标语、发放宣传单、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