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试点工作总结报告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2001年8月至2004年3月份,中组部在部分省(市)就此项工作进行了试点,并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
明确要求把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纳入整个发展党员工作之中,充分吸收、借鉴和运用试点工作经验,切实把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省、市委组织部先后以陕组通字[2004]72号《关于转发中组部〈关于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试点工作总结报告的通知〉的通知》宝市组发(2004)277号《关于转发〈关于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试点工作总结报告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了中组部的总结报告,为了继续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同时,把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全县整个发展党员工作之中进行安排,使之平稳地转入经常性工作,现将中组部《关于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试点工作总结报告》转发你们,供工作中内部掌握,请及时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按照中央部署,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试点工作从2001年8月开始,到2004年3月基本结束
两年多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做好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研究提出了具体政策意见
一、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为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稳妥地做好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央决定,从2001年8月开始,先在河北、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四川、陕西等10个省市的11个市(区)进行为期一年的试点,重点研究的是吸收私营企业主中先进分子入党的具体政策
根据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从2003年3月开始,试点工作扩大到31个省区市的35个市(区、开发区),继续深入研究吸收私营企业主中先进分子入党的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