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天津市【发布文号】津政办发〔2003〕057号【发布日期】2003-10-17【生效日期】2003-10-17【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03〕05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三年十月十七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意见我市自1998年起在全国较早地试行政府采购制度,并将实施政府采购作为推进依法理财、加快财政管理改革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五年来,围绕完善政府采购机制,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工作思路,我市逐步建立健全了政府采购的组织机构、制度体系和监督制约机制,采购规模也从最初的每年几千万元,到2002年达到了15亿元
但目前政府采购工作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机构设置不健全,管理和执行职能有交叉现象,管理部门职责相对弱化;制度体系不完善,不适应政府采购快速发展的要求;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等配套改革尚不到位,制约了政府采购工作的进一步深化;部分采购行为不规范,信息发布公开性不够,选择采购方式随意性大,有意规避公开招标等
这些问题,如不及时整改,将严重阻碍政府采购工作的正常发展,有损于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和公平竞争的良好形象,也容易滋生新的腐败现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的各项规定,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4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目标和原则我市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加快推进公共财政建设,全面贯彻《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