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天津市【发布文号】津政办发〔2005〕039号【发布日期】2005-06-13【生效日期】2005-06-13【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天津市天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5年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05〕03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5年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二五年六月十三日关于2005年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有效地解决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要求,现就我市2005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一、指导思想与工作重点(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精神,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把规范与建设,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全面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二)工作重点: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抓好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二、工作原则与目标(一)“”工作原则: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带动全面,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使我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更加规范,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二)具体目标:1.无公害蔬菜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2.规模化畜产品生产基地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超市重点农产品达到90%,水产品氯霉素、磺胺类等药物残留产地抽验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超市抽验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3.无公害牛奶基地原料奶抗生素药物残留检出率控制在2%以内,理化和卫生指标合格率达到80%以上;年内无公害牛奶生产基地认定数量达到全市奶牛小区(场)的75%以上。4.15类食品办证企业数达到50%以上;全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定期监督检验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全面启动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5.大型商场、超市索证索票率达到100%。6.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账制“”“”度、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厂场挂钩和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流通环节食品退市制度等企业自律制度达到80%以上,其他食品经营户建立上述制度达到50%以上。7.“设立12315”站(点)的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8.在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中全面实行GMP管理,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9.在餐饮业,学校食堂,熟肉制品、食品添加剂行业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10.注水肉、病害肉上市得到全面遏制。11.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12.启动粮油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蔬菜大批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三、主要任务与具体措施(一)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治力度。坚持整治与规范并举,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巩固整治成果,抓好农产品源头治理工作。1.抓好农产品的污染源头治理。(1)深入开展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一是以蔬菜为重点,开展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并完善农资市场管理制度,尽快淘汰威胁质量安全的农资产品,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本市明令禁止的农资产品行为;二是开展兽药和饲料生产经营、生猪饲养等各环节检查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有无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品和药物添加剂的行为,是否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