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教育督导实施要点3篇第一篇2014年,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巩固均衡发展成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创新督导工作机制,抓实各类考评,加强专项督导,切实履行教育督导职责,推进全县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健全完善督学责任区机制,助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一)完善督导计划制度
责任区挂牌督学制订督学责任区年度工作计划,按要求开展督导工作
(二)完善定期督导制度
责任区挂牌督学每人每月至少到责任区督导1次,每期对责任区内的所有学校(幼儿园)督导1次以上
(三)完善督导备案制度
责任区挂牌督学到学校(幼儿园)开展随访督导必须做到事前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备案(但事前可以不通知被督导单位),到达被督导检查单位,说明督导目的和程序,对被督导单位提出工作要求
(四)完善反馈回访制度
督导结束时必须向被督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反馈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填写《督学责任区随机督导检查记录》(被督导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督导结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适时进行整改回访督查
(五)完善定期报告制度
县教育督导室根据各督学责任区提交的工作情况汇报,形成督学责任区工作情况通报
召开责任区挂牌督学联席会议,听取各督学责任区提交的《学校督导评价报告》及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督学反馈的问题与建议
二、周密组织专项督导工作,推动教育事业协调发展
(六)组织对各乡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情况专项督导及时了解工作状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得到巩固
第1页共8页(七)组织对《市幼儿园一日活动保教规范》的落实情况专项督导,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提升办园品质
(八)组织对一中课程开设情况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巩固省级示范高中成果
(九)组织对县职教中心学生资助情况专项督导检查,落实关爱政策,提升办学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