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市检察院年度法治工作总结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顺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平安曲靖建设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113人;起诉4319人
注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案件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475人,不起诉95人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进一步加大反腐力度,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58件20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24件166人、渎职侵权案件34件41人),同比件数和人数分别上升16%和15%;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742
加大对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捕追逃力度,抓获3名在逃嫌疑人
集中力量办理了一批大要案,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6人;查办贪污贿赂大案119件占95
97%;查办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25件占73
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惠农资金管理、农村土地征用等领域与民生民利密切相关的案件85件116人
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职务犯罪预防进行专题研究,市级领导作出批示7件;面向社会开展警示教育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968场,向社会各界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13311件次
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加大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问题的监督力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74件,撤案72件,所办立案监督案件生效判决90件103人,均为有罪判决,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187人,纠正漏诉127人;对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