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自然保护地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建议近年来,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指引下,各地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摆在压倒性位置,筑实筑牢绿色基柱,确保可持续发展
为更好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好生态保护,基层正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全面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但在实施过程中,凸显出一些问题亟需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主要问题(一)范围划定欠科学,规划调整审批难
初始划定设立自然保护区时,考量人口、产业、经济发展等必要论证工作不够细致,将一些村庄、公路、景点等划入核心区、缓冲区或实验区范围内
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相关规定,自批准建立或调整自然保护区之日起,原则上5年内不得进行调整,如确有符合要求的可申请调规,但申报材料较多、程序复杂、历时较长
如XX县区小寨天坑、天井峡地缝、迷宫河、旱夔门等核心旅游资源区域被划入自然保护核心区,区域内长期生活的群众多达6833户2
1万余人,加之省级旅游主干道s201(奉节至恩施)被划入缓冲区,导致部分符合条件的自然保护区调规受到影响,区域开发利用严重受限
武隆区为实施车盘水库等民生项目,特申请开展白马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规划修编,从《白马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规划修编》编制完成后提交申请,经原市环保局、市林业局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已历时近2年,目前仍未获得批复
该区域内修建的约20公里乡村路、8处通讯塔等民生和扶贫项目,被市环保督察纳入违规整改范围,掣肘地方发展
(二)多重区划重叠,属地监管难度大
自然保护区与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总体规划重叠现象突出,存在同一区域重叠面积大、界限不明,且部分区域一跨多界,出现重复规划、多头管理、跨区域管理难等问题
梁平区百里竹海被确认为“市级风景名胜区”,大部分区域被划入“四山管制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内,“市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市林第1页共3页业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