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着力破解妇联基层基础薄弱、工作力量不足、基层妇联组织成员广泛性和代表性不够等问题,不断推进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创新,根据《**省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实施方案》(湘妇字〔**〕4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基层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把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的温暖之家。二、目标内容1.乡镇(区)妇联组织。完善乡镇(区)妇女代表大会,健全乡镇(区)妇联执委会,根据辖区内妇女人数配备相应的妇联执委力量,执委一般不少于25人,乡镇(区)妇联设主席1人,专职副主席1人,兼职(挂职)副主席不少于2人。执委和专职、兼职(挂职)副主席任期与同级妇联换届同步。街道妇联组织参照乡镇(区)妇联组织执行。2.村(社区)妇联组织。推动村(社区)妇代会改妇联,完善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健全村(社区)妇联执委会,根据辖区内妇女人数配备相应的妇联执委力量,执委一般不少于15人,村(社区)妇联设主席1人,兼职(挂职)副主席不少于2人。执委和兼职(挂职)副主席任期与同级妇联换届同步。三、实施步骤1.成立领导小组。各乡镇(区)妇联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将基层妇联改革工作作为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成立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乡镇(区)、村(社区)做好分类指导,及时解决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2.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区)要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第1页共3页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妇女联合会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并将方案报县妇联备案。3.选优配强妇联组织。各乡镇(区)、村(社区)要把普通妇女的优秀代表人物吸纳到基层妇联组织中来,如辖区内热爱妇女儿童事业、热心公益服务、自愿参与妇联工作的妇女小组长、女性楼栋长和网格长,女性新科技致富带头人,“两新组织”女性带头人,各类女性团队等组织负责人,社区中具有法律、教育、调解专长的女性,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的女干部职工等都可以作为基层妇联副主席、执委的人选。4.规范选举办法。乡镇(区)、村(社区)妇联执委、兼职(挂职)副主席的产生,应通过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初步人选,报请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妇联同意,在辖区内召开妇女代表会议,由上级妇联颁发执委、副主席证书,结果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妇联备案。5.完成时间要求。乡镇(区)妇联于**年年底前按要求完成改革和换届。村(社区)妇联与20XX年**省第十届村(社区)同步换届、同步完成。四、工作要求1.争取支持,合力推进。各级妇联要充分认识基层妇联组织改革的重要意义,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将基层妇联改革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强化与组织、民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共同做好改革工作。2.规范流程,严肃纪律。各地妇联要严格基层妇联改革工作流程,严肃选举纪律,维护改革工作的正常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真正把愿做妇联工作、能做妇联工作、会做妇联工作的女性吸纳到基层妇联队伍中来,增强基层妇联的代表性和凝聚力。3.分类指导,创新服务。要做好对基层妇联的分类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意把握基层妇联在组织结构、工作模式、运行方式上的特点,不断提升第2页共3页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广大妇女儿童及家庭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