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国资委党建工作总结一、基本情况截至目前,地区国资委下属国有监管企业12户,设基层党组织的企业8家,代管驻哈中央企业党委3个
党的基层组织60个(党委8个,党总支4个,党支部48个)
党员总数784名,正式党员754名(在职党员459名,离退休党员237名,其他58人),预备党员30名
发展对象23人,入党积极分子83人
二、创新机制,强化责任一是强化主体责任
国资委党委按照地委(扩大)会议及地区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了包括“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四大类26项考核内容的国有企业党建目标责任制,并与企业进行了签约,签约率达100%
制定下发《2014年党建工作计划》,建立了企业一把手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考核机制,强化了企业主要负责人“不抓党建工作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工作是不称职”的思想认识,做到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了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是创新考核机制
今年国资委党委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首次将党建目标责任制纳入企业绩效考核范畴,考核结果直接与企业班子成员的薪酬相挂钩
我们实行了五分制考核,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等工作量化到具体分值,将考核分值与企业经济指标考核分值相加,最后根据分值确定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薪酬
办法实施以来,有效的强化了企业主要负责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党组织的核心力得到了明显增强
三是改革考核方法
为确保责任制各项目标落到实处,我们改变了过去主要以年底一次性考核为主的考核督查机制,采取“3+4+3”考核方式(即:一季度督促落实责任分解,工作安排占30%、半年检查目标责任落实及开展各项活动占40%、年终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占30%),我们采取季度督促、半年检查以书面形式向全系统进行通报,及时总结各企业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要求,并进行不定期的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