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区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2015年,我区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按照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保障药品流通安全这个中心任务,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日常监管,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完善药品流通监管治理体系;着力抓好各项工作推进落实,着力抓好突出问题整顿治理,着力加强监管制度与队伍建设,确保药品流通领域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持续推动药品流通产业向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主要任务是:一、协助市局抓好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推进工作对药品经营企业gsp实施情况调查摸底,督促企业按时提出认证申请
抓好受理、检查、审评、审查等环节衔接,保证认证工作高效运转
统筹调配检查力量,按规定程序完成认证工作
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为企业“关、停、并、转”做好政策服务
提高认证成效
落实检查责任制,抓好现场检查质量与工作纪律,确保认证成效,提升药品流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与水平
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自2016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的企业,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二、全面完成药品流通环节电子监管任务1
认真组织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组织开展培训
按时做好入网基础数据提供与维护,配合做好操作指南和数字证书发放
加强调查摸底,做好重点帮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抓好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工作按计划有力有序、稳步推进
2015年6月30日前,50%的药品经营企业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
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药品经营企业加入中第1页共2页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按规定对赋码药品核注核销和上传信息,及时处理平台预警信息
三、认真完成药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