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法〔20XX〕33号)、《省20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赣府厅字〔20XX〕25号)和《市20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洪府厅发〔20XX〕50号),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20XX年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市委十届二次全会、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区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行政决策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矛盾化解能力建设、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为我区打造“繁荣都市发展极,生态人文展示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制度建设1、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草案提交制定机关审议前,须经制定机关的法制部门或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制定机关不予审议。落实集体审议制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须经制定机关集体会议审议决定,未经集体审议的不得发布施行。落实公开发布制度,经集体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通过有效形式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开公布,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落实报备制度,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报送备案,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制机构应依法严格审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制定机关、备案机关或实施机关要依法及时研究处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对不予采纳的要给予答复并说明理由。确保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查必纠。(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2、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调整,定期对已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纳入清理范围第1页共5页的规范性文件依法提出“拟废止”或“拟修改”建议,按规定程序报送审查机关后依法予以废止或修改,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二)加强行政决策与执法规范化建设3、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必经程序。对征求意见、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的主要方式和基本规则作出明确规定。确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选取1至2件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重点评估,作出评估报告(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各街办、镇负责)。继续大力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行政决策、行政执行等环节的效能问题开展监督检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行政权力实施全程监控,促使行政权力规范、高效运行。(区监察局、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4、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推行“和谐执法”,倡导执法人员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制定行政执法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大力开展文明执法。(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执行《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的有效应用机制,通过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回访当事人等多种方式,加大力度,促进制度落实。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开展行政检查级别管辖工作。建立推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对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的较大数额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实施备案审查。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件统计制度,及时掌握全市行政执法状况和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6、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依托电子政务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依托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办理行政事项、开展政民互动,实现行政权力网上阳光运行(区政府办、区工信委、区信息中心负责)。完善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实行“统一受理、项第2页共5页目代办、快速转办、并联审批、办结告知”五项制度,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优化审批程序,整合审批环节,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