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法〔20XX〕33号)、《省20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赣府厅字〔20XX〕25号)和《市20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洪府厅发〔20XX〕50号),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20XX年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市委十届二次全会、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区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行政决策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矛盾化解能力建设、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为我区打造“繁荣都市发展极,生态人文展示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制度建设1、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草案提交制定机关审议前,须经制定机关的法制部门或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制定机关不予审议
落实集体审议制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须经制定机关集体会议审议决定,未经集体审议的不得发布施行
落实公开发布制度,经集体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通过有效形式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开公布,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落实报备制度,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报送备案,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制机构应依法严格审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制定机关、备案机关或实施机关要依法及时研究处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对不予采纳的要给予答复并说明理由
确保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查必纠
(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2、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调整,定期对已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纳入清理范围第1页共5页的规范性文件依法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