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国际货代业税改追踪:所有业务均能免税吗国际货代业税改追踪2022:全部业务均能免税吗2022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税42号文,推行已经;满月;,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实现了全行业免征增值税,各地方税部门出台的执行细则也较为统一,此前企业担忧的政策执行中的地方差异有望避开将来,免税政策的扩容及操作流程的简化等,成为业界的新期盼。期盼一:全部业务均能免税广泛的业务范围与严格的免税规定间的冲突,成为42号文落实的一大难题。第1页共13页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42号文,将国际货代业免征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范围,从干脆货代扩大到间接货代,受到企业一样欢迎。但值得留意的是,并不是全部的货代业务都在42号文的免税之列,这也在肯定程度上给企业带来了不便。依据42号文规定的免税范围,;试点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托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支配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可免征增值税。;但这其中并未包含转运、仓储等同属于货代企业服务项目的业务。第2页共13页此外,为了加强对国际运输等行业的应税服务适用零税率或者免退税的管理,2022年2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特地出台了《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方法》,对国际运输服务、港澳台运输服务的起点和终点都做出了规定,;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海关特别监管区域及场所、从国内海关特别监管区域及场所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其他地区或者国内海关特别监管区域及场所,不属于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范围。;也就是说,国际货代业国内段的托运、仓储、分拔等业务,无法享受免税政策。第3页共13页但在实际操作中,国际货代行业作为国际运输各个环节的第三方物流供应商,采纳的是;一体化运作、一站式服务;,其业务范围包括揽货、订舱、托运、仓储、包装、装卸、中转、分拨等多个环节。国内段业务无法免税,无疑将影响企业的业务发展。为此,在中国国际货代协会的会议上,有业内人士建议货代企业注册两家企业主体,一家根据免税政策,担当运输工具进出港、引航靠泊等业务,另一家担当国内段仓储、托运等非免税业务。不过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秘书长刘学德表示:;同一家企业,同样的业务人员,以两个企业主体开展业务,营业统计、财务统计的第4页共13页难度都将加大,这种方法只能作为临时的应对措施。;期盼二:普票与专票可以并行由于地方执行细则的不同,不少地区的增值税一般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表无法并行,企业经营受到影响。在42号文正式实施前,包括上海、青岛、大连等地的税务部门,均出台了政策实施细则,明确了增值税一般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运用规则。青岛地区对既供应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又供应国内仓储(包括堆场)、装卸搬运、代理报关等服务的纳税人,;与托付人签订国际第5页共13页货物运输代理合同,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和其他应税业务代理收入分别核算,同时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部分转出可以按应税和免税分别申报,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一般发票。大连则规定,;试点纳税人享受免税规定的,应当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向托付方全额开具增值税一般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海的规定与大连类似,;纳税人可依据主管税务机关发票核定状况,开具增值税一般发票或国税通用机打发票。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适用免税政策。;据了解,42号文上海细则出台前,上海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曾第6页共13页与上海市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建议;有国内仓储业务、自有运输车辆从事非国际运输业务的国际货代企业,可以同时申领增值税一般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用于国际货运业务和国内业务。;但这一建议最终未被接受。刘学德表示:;一个业务主体只能开具一种类型的发票,货代企业承接业务后,自行担当国内段的运输、仓储等业务,向货主开具一般发票没有问题,但假如须要第三方完成国内段业务,须要专用发票做抵扣,发票就成了问题。;细究各地实施细则不难发觉,目前针对增值税一般发票和专用发第7页共13页票的规定,各地的政策并不相同,随着企业诉求的增加和将来政策的完善,这一问题有望得到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