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老龄机构建设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建设,推动全县基层老龄工作开展,根据全国老龄委《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建设的意见》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建设的重要性至20XX年底,我县老年人口7
5万,占全县总人口的13
4%,其中农村老年人口达5
9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78
我县老年人口主要分布在基层农村,其养老、医疗、生活照料、文化、教育等各种服务,都需要基层提供和解决,党和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也要通过基层来落实,基层是老龄工作的重心和基础
因此,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建设,是贯彻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客观需要,也是经济社会和人口老龄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牢牢把握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加强基层老龄工作,要遵循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老人,把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作为根本任务
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的原则,切实把基层老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基层单位有老龄机构、专兼职人员、工作经费、场地设施、服务项目及经常的社会活动,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
三、切实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建设(一)加强乡镇老龄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各乡镇要进一步调整和充实乡镇老龄工作委员会,由乡镇分管老龄工作的副书记(副乡、镇长)担任老龄委主任,由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工会、团委、第1页共4页妇联、卫生院等相关部门领导任成员,由民政办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