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图书馆在公共文化的作用基层图书馆在构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群众受益的公益性作用普勒在《公共图书馆的起源与管理》中,将现代公共图书馆定义为:“公共图书馆是依据国家法律建立的,是受地方税收与自愿捐赠支持的,是被当作公共信念管理的,每一位维护这个城市的市民都有平等地享有它的参考与流通服务的权利”
该定义揭示了公共图书馆的公益性特征,即公共图书馆为社会大众服务的特征[3]
从历史发展来看,公共图书馆的出现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应社会大众对知识的需求而产生的,公共图书馆生存和发展的意义就在于为社会、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作为国家投资兴建并管理的社会机构,图书馆具有很明显的社会共有性和共享性[4]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内涵是指由政府主导的、以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公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的基本文化服务,基本特点是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
公共图书馆属于政府公共事业管理,是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5]
公益性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特征,也是公共图书馆的本质属性
公共图书馆也是国家财政支持和保障的公益文化事业
在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基层图书馆是公共图书馆服务的基础层级,主要是面向基层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尽管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配置从中央到地方,随行政层级的降低而呈层级递减状态,但是基层图书馆在真正实现文化为民、文化惠民的目标方面责无旁贷
在新形势下,政府行政管理者不仅要树立文化为民、服务为民的观点,而且要解放思想,创新工作,将满足群众公共文化服务需要、保障广大群众基本文化知识需求的目标上升到提高社会文明、社会进步的政治高度上来
1990年国际图联主席汉斯X8226;彼得X8226;盖在第56届国际图联大会开幕词中说:“图书馆应当毫无阻碍而免费向任何人提供信息”[6]
不论是公共图书馆,还是基层公共图书馆,在某种程度上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