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团组织选举规则一、团员大会、团代表大会和团的基层委员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二、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团的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三、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团组织或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四、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团员或各代表团(小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团员或代表中推选,经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五、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的工作接受监票人监督。六、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划为序排列。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七、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时,可以另选他人。八、每次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九、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十、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第二篇:基层团组织换届选举主要工作程序基层团组织换届选举主要工作程序一、筹备阶段的工作程序:1、向同级党组织和团县委呈送关于召开团代会的请示,主第1页共16页要内容包括:按期召开团代会的依据、召开的时间、团代会的主要议程、代表名额及其分配原则、代表的提名及选举产生办法。2、成立大会筹备工作机构,一般可设秘书、组织、宣传、会务等组。3、下发《关于做好召开团代会筹备工作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包括说明团代会批准召开时间;代表总数、构成及指导性、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根据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规定,一般不规定代表的构成比例);各单位代表名额;代表候选人提名、确定、选举产生办法;提出代表产生时间及呈送材料的要求。4、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指导团支部按照通知规定的名额、比例、方法确定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并对候选人进行批复。5、酝酿提名基层团委委员、正副书记及出席县团代会候选人初步名单。6、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做好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7、向同级党组织、团县委呈报委员候选人及县团代会代表预备名单酝酿情况的请示。8、材料起草包括。筹备情况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开幕词;大会议程;大会工作报告;同级党组织领导讲话;各类主持词;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建议名单;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建议名单;编制代表花名册;委员、县团代会代表候选人简介;各代表团正、副团长建议名单;大会选举办法;印制选票(委员、县团代会代表);闭幕词;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二、预备会议期间的工作程序:1、组织大会报到。2、召开团代会预备会。三、大会期间的工作程序:1、举行开幕式(作工作报告)。第2页共16页2、各代表团分组讨论工作报告及领导讲话。3、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4、做好选举中的具体准备工作。5、大会正式选举及闭幕式。四、大会闭幕后的工作程序:1、召开第一次全委会。2、向同级党组织和团县委报告代表大会和第一次全委会选举结果,包括:①召开代表大会的时间与地点;②通过什么方法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团县委备案;③何时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当选书记、副书记名单,当选的书记、副书记分别按同级党组织和团县委批准的名次排列。3、起草关于共青团xx乡镇(局、学校)第x届委员会组成的通知。4、做好代表大会材料、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五、各项会议的具体议程(一)预备会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