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协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为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如何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不断开拓政协工作的新局面是当前各级政协组织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根据我县政协工作实际,要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首先应进一步理清政协工作思路,抓好政协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履职效果
一、抓学习,增强三种意识加强学习是提高政协队伍自身素质的重要手段
几年来,我县政协始终把学习摆在政协工作的首要位置,以制度做保证,充分调动了机关同志和政协委员的学习积极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就当前来说,要把学习中央《意见》精神作为突出任务,以各种形式组织大家进行学习,吃透《意见》精神,统一思想认识
通过学习,切实增强三种意识:一是“一线”意识
长期以来,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一些政协同志普遍存有“二线”意识,总认为到政协工作是人到码头车到站,有职无权,矮人一等,工作起来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信心不足,缺乏主动性
为破除这一思想障碍,要结合学习《意见》,深入开展“我是政协人,我该如何做”的大讨论
通过学习讨论,使大家认识到人民政协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同党政机关一样同样肩负着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使命和重要职责,从而牢固树立起“一线”意识,增强责任感,积极主动地把政协各项工作做好
二是发展意识
促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
只有抓住这一关键环节,才算牵住了政协工作的牛鼻子
因此,要通过学习《意见》,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无论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还是参政议政,都要以发展为核心,把围绕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贯彻始终
三是和谐意识
《意见》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
和谐也是人民政协基本属性的具体体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