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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12月施行《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将在9月开始施行,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9月施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8月26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新修订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宣传贯彻情况
该《条例》今年5月25日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条例》此次修订在多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地方立法等多种做法均为国内首创,将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社会公众的生活带来深远影响
赋予消协媒体等各方治理权限引入第三方参与监管部门工作考核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缪志斌在通气会上介绍,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共治合力,新修订《条例》中的“社会共治”部分作了进一步细化
如《条例》赋予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以及食品行业协会参与治理食品安全的权限
《条例》要求,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规范,组织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指导、规范和督促会员依法进行生产经营
同时,《条例》明确了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的义务,要求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对食品安全进行舆论监督
此外,《条例》还鼓励志愿者组织协助或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社会监督等工作,动员可以动员的力量,形成社会力量和监管力量的合力
而在对监管部门的考核上,《条例》也引入第三方参与考核工作,要求组织专业机构、社会组织、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评议、考核,进一步加大了对监管部门的考核力度,增加了考核过程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客观性
国内首创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为公民和组织举报提供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