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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历经近半年的征求意见,用于规范城管执法活动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
20xx年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关注焦点焦点1执法范围包括工商、交通等6部门相关行政处罚权城管的执法范围,尤其是其行政处罚权如何划分,一直存有争议
本次正式出台的《办法》,采用了较为概括的表述:“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住建部法规司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这样规定的目的,既是为了严格遵循中央文件精神,又为了给城市管理执法实践留下空间,“只是表述不同,实质内容上并没有变化
”《办法》对集中行使城管执法事项的条件也进行了规定,要求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符合要求条件的,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如何协调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
《办法》对此表明,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集中行使原由其他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应当与其他部门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机制
焦点2执法行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长期以来,公众关于城管执法行为手段的争议频出
对此,《办法》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
同时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另外,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也应根据违法行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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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