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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一、必须经过房产过户后,房屋赠与合同才成立吗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根据该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
因此,房屋赠与合同在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一致意思表示时,合同即成立
二、房屋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1、《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外,其他的赠与,赠与人都享有撤销权,可以撤销赠与
2、《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发生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的,赠与人也有权撤销赠与;时间期限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
三、赠与房屋交付后能撤销吗
根据《民通意见》的相关规定,赠与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交给受赠人,受赠人也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认定赠与有效
赠与房屋已交付受赠人使用,但尚未办理过户,该赠与不能任意撤销
但若出现法定撤销事由,则可以撤销
即出现了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的,交付的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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