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A90备案号:xxxxx-XXXX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329.7-2007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7部分:城市轨道交通12007-04-24发布2007-09-01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DB31/329《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分为若干部分,其中:——第1部分:展览会场馆;——第2部分: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第3部分:金融营业场所;——第4部分:公共供水系统;——第5部分:电力系统;——第6部分:学校、幼儿园。本标准是DB31/329的第7部分,是城市轨道交通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依据。本标准除4.1表1中序号2、3、6、10、13、14、19、23、25、28、31、45、53、59、61、62、63、64、65、67、68、69和5.1.1、5.1.2、5.2.4c)、5.8、5.9、5.10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由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上海市消防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上海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道肯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技贸联合有限公司、上海港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博康视讯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廷华、赵渊明、杨杰、封松林、周左鹰、刘晓新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彭兴宝、宋有成、陶焱升、任海、邢涛、王虹、景小峰、何伟、曹俊文、邹菊文、林璧顺、席雪燕、宋睿、楚剑萍、虞利强本标准由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于2007年4月首次发布。2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7部分:城市轨道交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总则、要求、检验、验收。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城市轨道交通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是城市轨道交通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依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894安全标志GB10408.1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10408.3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GB10408.4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10408.5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10408.6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GB10408.8振动入侵探测器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663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5209磁开关入侵探测器GB17565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照源安全基本标准GB50157地铁设计规范GB50198-19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A27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T72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74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5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269黑白可视对讲系统GA308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36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8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394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DB31/295安全技术防范监控用硬盘录像机通用技术要求DB31/321防盗防火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3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地铁、轻轨、单轨、自动导向、磁浮等轨道交通的总称。4总则4.1城市轨道交通重要部位应设计安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系统的建设应纳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总体规划,并进行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同时交付使用。4.2城市轨道交通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GB50348-2004第3章的规定,并应根据表1的要求设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4.3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程序应符合GA/T75的规定。4.4城市轨道交通的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要求应符合GA27的规定。4.5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应用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