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百社百品创建意见为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培育我区现代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一批产业化发展、规范化运作、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的现代合作经营组织,全面提升我区农副产品市场竞争力,更好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协调引导,创新发展模式,优化配套服务,全面提高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品牌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使合作社在参与我区做大优势产业、做强特色产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工作目标三年内,通过开展“百社百品”创建活动,使我区合作社在规范化建设和品牌化建设方面上到新的台阶
一是增强合作社品牌意识,提高合作社拥有品牌、重视品牌、利用品牌的积极性;二是促进合作社品牌整合,引导和鼓励相同产业的合作社,在产权清晰、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协作或重组,注册使用同一产品品牌,做大品牌规模,改善合作社品牌多而散的现状,避免恶性竞争
三是改变合作社规模小、带动力差的状况,在全区建成20家品牌响、实力强的合作社,使合作社真正成为带动农民增收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三、实施步骤(一)科学规划
各镇街要根据实施意见及当地实际,制定“百社百品”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等
(二)选拔培育
各镇街结合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考核办法和示范社建设行动,继续加强专业合作社建设,保证每年培育4个以上规范专业合作社,并从中选择较好的合作社作为“百社百品”重点培育合作社,对达到实施意见中规定的“百社百品”要求的合作社可优先申报区级以上示范社
区里每年第1页共3页从镇街申报的合作社中筛选培育5—10家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并从中择优申报省、市级合作社示范社
对评为区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社的,市、区将分别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