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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文书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下面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行政复议决定文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行政复议决定文书范文一申请人:吴XX,男,1985年11月14日出生,住湖南省XX市XX镇XX村XX组,系死者吴X之子
被申请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XX市人民中路6号
法定代表人:易XX,该局局长
第三人:XX市XX镇XX煤矿,驻XX镇XX村
法定代表人:谢X,该矿矿长
申请人吴XX不服被申请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9月22日作出的X人社工不认字〔20xx〕第3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于20xx年11月18日向本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X人社工不认字〔20xx〕第3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申请人称:申请人之父吴X在XX市XX镇XX煤矿(以下简称为煤矿)当值班矿长,20xx年6月21日,吴X在下班骑车回家的路上发生车祸当场死亡
事发当日下午煤矿虽然安排放假,但吴X作为值班矿长,是等下井职工回地面,安排完职工下午放假事宜后才回家的,被申请人以吴X回家之前在单位打了几手牌为由认定吴X不是在合理的下班时间,并以此认定吴X所受的事故伤害不构成工伤,与事实不符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X人社工不认字〔20xx〕第3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予以撤销
被申请人称:申请人之父吴X在下班途中所受的事故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第一,吴X系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宣传提纲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15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