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海口市出售公有住房办法公有住房制度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出现的,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制度,公有住房租赁制度具有明显的福利性特点。下文是海口市出售公有住房办法,欢迎阅读!海口市出售公有住房办法全文第一条为了推进我市住房制度改革,鼓励职工个人购买公有住房,逐步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根据《海口市实施〈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决定〉的方案》,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有住房,是指由政府房管部门直接管理或由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成套公有住房。第三条出售公有住房的范围,除下列公有住房不予出售外,其余公有住房均可依照本办法向职工出售:(一)列入旧城改造规划的;(二)地处临街宜改造为营业用房的;(三)产权未定的;(四)具有历史保护价值的;(五)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的部门认为不宜出售的。第四条出售公有住房的对象。凡在海口市有常住户口的省、市属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职工、合同制工人、离退休职工均可向所在单位或现住房的产权单位申请购买公有住房。新建住房和腾空的旧住房,应优先出售给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第五条出售公有住房一律以房屋建筑面积计价,户建筑面积依照住宅竣工图纸的单元组合面积计算。没有图纸作依据的则按实丈量。单元组合面积以外的建筑面积,如公共楼梯,公共过道不按户分摊,也不列入住房分配控制面积的计算范围。第六条出售公有住房的价格。出售公有住房的价格分为成本价和市场价。新房成本价按住房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管理费、利息、税金等七项因素计算。市场价由成本、利润、税金和地段差价四项构成因素计算。1994年建成的公有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为:混合结构846元,框架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结构916元;市场价为:混合结构1630元,框架结构1780元。在此基础上,1993年和1993年以前建成的公有住房,每年平均扣减2%。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以30年计算。经过大修或设备更新的旧房,按有关规定评估确定。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价和市场价,由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和市房产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一年测算核定一次。第七条产权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的价格,由单位领导、房改机构或行政后勤部门、工会、财务和职工代表组成的房价评议小组提出初步方案,经评估机构评估后,分别报省、市房改办审批。要防止以过低价格出售公有住房。第八条职工购买公有住房,每户限购一套。夫妻在同一个单位的原则上以享受待遇高的一方申请购房;夫妻不在同一个单位的以工作在房屋产权单位的一方申请购房。第九条实行“超标”加价。职工住房分配面积的标准是:副省级以上干部每户建筑面积18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230平方米;厅级干部每户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30平方米;处级干部每户建筑面积8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科级干部每户建筑面积7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85平方米;一般干部及其他职工,每户建筑面积55平方米,最高不超过75平方米。职工以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超过规定控制面积10平方米以内(含10平方米)的,按成本价计价;超过10平方米以上的,按市场价计价。1994年1月1日以后批准报建的公有住房,凡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出售给职工时超面积部分一律按市场价计算。第十条职工按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可享受现住房、工龄、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等折扣优惠。现住房折扣和工龄折扣,不适用按市场价计价的超住房面积部分。(一)1994年度的现住房折扣额为27元/m2,每年工龄折扣额为5.3元/m2。工龄折扣按双职工工龄计算,其计算年限以公积金建立的时间为限。离退休职工购房计算工龄折扣的时间,按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计算。申请购房职工配偶已逝世的,其逝世前的工龄可计入。双职工工龄折扣,原则上由售房单位负担。双职工的实际工龄,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2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二)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另外给予减收应付房价款5%的照顾;1945年9月2日以前的给予减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