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线路的安全间距要求《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一)中对埋地输油管道同地面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做了以下规定:埋地输油管道同地面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原油、及以上成品油管道与城镇居民点或独立的人群密集的房屋的距离,不宜小于。原油、及以上成品油管道与飞机场、海(河)港码头、大中型水库和水工建(构)筑物、工厂的距离不宜小于。原油、液化石油气、及以上成品油管道与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平行敷设时,其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范围边界不宜小于,三级及以下公路不宜小于。原油、及以上成品油管道与铁路平行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距离铁路用地范围边线以外。原油、及以上成品油管道同军工厂、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最小距离,应同有关部门协商决定。但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与上述设施的距离不得小于。注本条规定的距离,对于城镇居民点,由边缘建筑物的外墙算起;对于单独的工厂、机场、码头、港口、仓库等,应由划定的区域边界线算起。公路用地范围:公路路堤侧坡脚加护道和排水沟外边缘以外;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坡顶(若未设截水沟时)外边缘以外。当情况特殊或受地形及其它条件限制时,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相邻建(构)筑物与管道安全后,允许缩小条中〜款规定的距离,但不宜小于(三级及其以下的公路不宜小于),对处于地形特殊困难地段与公路平行的局部管段,在采取加强保护措施后,可埋设在公路路肩边线以外的公路用地范围以内。《原油和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穿越工程》《原油和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穿越工程》()是《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的相关规范之一。其中管道与桥梁之间的距离要求见表。表管道与桥梁的距离桥梁等级大桥中、小桥距离要求()在管道穿越河流的位置选择中,应满足表的距离要求。埋地钢质管道交流排流保护技术标准》《埋地钢质管道交流排流保护技术标准》要求管道与干扰源接地体的距离,不宜小于表的规定。表管道与交流接地体的距离电压等级()临时接地点()铁塔或电杆接地()电站或变电所接地体()对管道沿线有交流电干扰的地段,管道与接地体的距离应满足表的要求。《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一)中条第1款规定,外加电流阴极保护管道与其它地下管道采取“联合保护的平行管道可同沟敷设。均压线间距和规格应根据管道电压降、管道间距离、管道防腐层质量等因素考虑确定。非联合保护的平行管道,二者间的距离不宜小于。当距离小于时,后施工的管道在距离小于的管段及当其两端各延长以上的管段上,应做特加强防腐层”规范中条规定,外加电流阴极保护管道与埋地通信电缆“平行敷设时,二者间距离不宜小于。当小于时,后施工的管道或电缆按条第款的规定执行。”该规范规定了平行敷设管道的间距应不宜小于。《石油和天然气长输管道与铁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石油和天然气长输管道与铁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油字第、铁基()号,是《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的相关法规之一。其中:)第条在油、气管道或铁路选线设计时,应避免交叉。如需交叉时,宜采用垂直交叉,特殊情况需要交叉时,交角不宜小于度。)第条油气管道与铁路相互交叉,其位置宜选在铁路区间路堤段和管道站间的直线段。)油气管道与铁路不应在站场、既有桥涵道口等建筑物和设备下相互交叉。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交叉时,对管道和铁路设备必须采取特殊防护措施。管道严禁在铁路编组站、大型客站、隧道、变电所下穿越。关于处理石油管道和天然气管道与公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关于处理石油管道和天然气管道与公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交通部()交公路字第号、石油部()油管道字第号,是《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的相关法规之一。其中的相关规定有:)在现有公路两侧敷设油、气管道,或在现有油气管道附近新(改)建公路时,油气管道的中心线与公路用地范围边线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县、社公路或受地形限制地段,上述安全距离可适当减少;在地形困难的个别地段,最小不应小于。(注:公路用地范围为:公路路堤两侧坡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