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协加工协议甲方:乙方:总则:1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加工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一、本协议应用范围1
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见第二条委外加工订单及交期管理)
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对此协议的任何追接、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1
乙方必须以甲方提供的或经甲方认可的原厂技术图纸、《工艺文件》或产品标准作为乙方的加工依据
产品技术变更及过程变更: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方若有技术变更,必须以正式(有效)的邮件或纸制文件,通知乙方操作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文件或双方封样确认的样品来提供批量的产品,任何关键工艺、关键设备、材料等方面的变更,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后方可实施,未经通知的变更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只能有乙方自行承担
三、委外加工订单的确认及交期管理1、在每次委外加工前,甲方需下达《委外订单》给外协供应商
《委外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加工工序、ROSH要求、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等
《委外订单》会以传真、邮件或双方确认的其它形式发送、认可
2、在收到甲方的《委外订单》后请于24小时内确认,并签字盖章回传;若对甲方要求的交货期,或其它条款有异议的,请在订单备注档明确说明,并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后,以传真形式回传我司
如没有明确说明的,视为乙方认可《委外订单》的交货期及条款,乙方应严格按订单上的条款履行
乙方已同意接受订单,如有不能如期履行的,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及甲方客户造成的全部损失;并且有权延期支付此批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