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管理中的宽严相济与刚柔并重班级活动中放手让学生去闯,这个“放”的度如何把握
这个课题提的很好,说到底,这一问题还是学生管理的一个具体案例
我们经常讲宽严相济与刚柔并重,道理容易理解,但如何把握这个“度”确是一个困扰广大教师的一个问题,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理解与看法,我个人认为在处理这个“度”上要做到两点
中国儒家思想讲究不愠不火,什么是不愠不火
具体过程中如何来操作
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还不妨学习一下西方的经验,把“度”具体化,就是把班级管理细化到具体的制度层面
我们可以了解一下法律上“宽严相济”的概念: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根据具体的案子、具体的情况来判断,这是宽严相济的核心问题
法院在对一个具体的犯罪实施处罚时,要全面地对犯罪进行剖析,包括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其次是案件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还有,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犯罪嫌疑人的动机是否卑劣,他的危险性等都要考虑
但是,对于一些偶然的犯罪,初次犯罪就要考虑轻的一面
综合这些因素后还得看在犯罪当中有没有一些法定的情节
结合以上法律层面的认识,我们在处理班级管理和班级活动中学生“放”的问题时,首先要树立的一种观念就是“以爱管人”,我们要相信管理的最根本出发点是爱学生,帮助学生成长
常言说:“严是爱,松是害,不教不管要变坏
”现代教育家夏丐尊先生曾经说过:“教育之没有感情,没有爱,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所以,“严”是“爱”的出发点,“爱”是“严”的归宿
要做到严中有爱,爱中有严,严爱交融
基于以上认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做到一下两点:一、以严为主从无数教师的教学经验中我明白,教师必须对学生严加管理,严格要求
但所谓的“严”不是表面的管束与压制,而要严而合乎其理,严而遵乎其规,严而不失其爱
严而合乎其理,是要遵循生活的常理
因为我们管理的对象是活生生的,独立的,有思维的人
由于他们的生理和心理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