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学生溺水事故责任状随着夏季的来临,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了高发期,为了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增强防溺水意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会教字[2014]102号文件要求,特制订《防止学生溺水事故责任状》,明确学校、家庭职责。1、校长是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家长是孩子第一监护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学生防溺水工作,学校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教师实行“一岗双责”;家长务必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安全监管职责,在上学放学、周末和节假日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教育。做到学生溺水防控工作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确保防控责任全面落实到位。2、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学校将利用升旗、集会、板报、广播、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从而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切实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率。3、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学校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强化学校的安全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4、健全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安全预警机制,严格实行安全管理值日和报告制度。建立、完善《突发学生溺水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溺水学生实施救治,并根据《会昌县教育系统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制度》相关规定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不瞒报、迟报。5、发挥村组、家长的主体作用。学校通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或电访)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家长在学生上学放学路上、节假日期间等脱离学校和老师监管的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学校将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请求镇村两级加强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安全管理,在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家长(村民)发现学生玩水时应立即进行劝阻,并与学校、村(居)委会联系。本责任状一式二份,经学校、家长签字后生效,各司其职。周田中学校长:___年级()班学生_______家长:2014年6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