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XX省学前教育条例》心得体会《XX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举行听证9月28日,《XX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听证会在昆举行。来自社会各界的16名听证代表就《条例(草案)》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听证会由省教育厅巡视员廖晓珊主持。省政府法制办行政立法处处长王键、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杨必俊分别就听证会以及《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条例(草案)》共7章52条,包括对学前教育的总体要求、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分工、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与管理、保育与教育、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学前教育的地位、管理体制和部门职责。指出发展学前教育应当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方针,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其中,对政府及各部门的分工协作作了重点强调。为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条例(草案)》规定,学前教育应当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对学龄前儿童实施符合其年龄特点的教育。学前教育机构必须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学龄前儿童健康成长。同时,强化了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明确规定,新建的城镇小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乡规划配套建设与居民小区规模相适应的学前教育设施,并与新建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未按照规定安排配套学前教育设施建设的新建小区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审批。“《XX省学前教育条例》的制定,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的需要,是完善教育体系和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关注和关心的具体体现和现实要求。”杨必俊表示,学前教育在我省存在着投入不足、师资缺乏、农村适龄幼儿入园率低、办园条件较差和质量不高、生师比超标严重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投入体制、统筹协调机制、社会参与机制、保障机制等各个层面加以强化和规范。第1页共2页听证代表认为,《条例(草案)》充分肯定了学前教育的地位,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制定了学前教育发展的保障措施,必将促进我省学前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部分听证代表建议,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严重危害幼儿的身心发展,要遏制这种倾向,《条例(草案)》应作进一步的细化规定。同时,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也是代表们建言的重点,部分代表建议,民办幼儿园的师资问题让人忧心,应重点关注民办幼儿教师的待遇问题。还有代表建议,我省还应尽早出台相关规定,对0至3岁的早教机构进行规范。第2页共2页